两农民重婚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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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2:25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近日,陈某某诉喻某某、裴某某重婚罪一案,由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喻某某、裴某某犯重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 陈某某与被告人喻某某是广德县四合乡村民,1975年4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1997年,喻某某离家出走,认识了被告人裴某某,先在裴某某承包的林场生活二年。2000年5月林场承包期满,即随裴一起回到四合乡裴某某家,被告人裴某某一直未结婚,知道 (马孟秋张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