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撞死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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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2:54 解放日报 | |
一 今年8月8日13时30分许,在本市金钟路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土方车驾驶员鲁成贤出门时发现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倒在工地门口。他认为不是他出的事故,便既不报警,也不救人,就把车开回车队了。 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发现受害者已经身亡。经现场勘察,该女子是被大型车辆的车轮碾压致死,所骑自行车已被碾压变形。 通过仔细观察受害者身上车轮印迹的走向,警方在不远处的地面上看到了清晰的车轮血印,而这印迹恰恰是通往工地的。经查,一辆牌号为沪A· G3140的土方车底盘上有血,而这辆车的驾驶员正是在工地门口目击事故现场的鲁成贤。经对车轮上的血迹进行DNA鉴定,结论是:该DNA组合形式与受害者血液的DNA组合形式完全相同。据此确认,肇事的就是这辆车。 原来,当天下午,鲁成贤驾驶土方车在右转弯进入工地时,正好遇到同车队的9号车出工地。由于工地大门比较狭窄,鲁成贤让9号车先出来,并且探头与9号车的驾驶员说话。因鲁成贤没有察看后视镜,未注意到非机动车道上与自己同方向行驶的骑车人,致使车的右后轮碾压了骑车人。而他却没有发觉,继续到工地卸货,出门时虽看到了受害者,但却一走了之。据此,警方作出鲁成贤负事故全责的责任认定。 二 就在检察机关对鲁成贤实施批捕时发现,他曾在两年前因交通肇事被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令人惊讶的是,案情如出一辙:那是2001年1月6日,鲁成贤驾驶土方车沿北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四号桥上时,因借非机动车道通行,且未观察后视镜,而擦及同方向骑车人,致其死亡。在这起事故中,鲁成贤同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规定,鲁成贤撞死人后驾驶证应被吊销,且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但事实上,鲁成贤在肇事后马上回到安徽老家,而此时上海方面的肇事记录尚未传到阜阳。利用这个时间差,鲁成贤补办了驾驶证。事隔两年,他又回到原车队开车。车队负责人说:“虽然知道他两年前发生的事故,但考虑到他的家庭困难,就让他开车了……” 在这起事故中,今年57岁的朱秀娟被夺去了生命。12年前,其丈夫在一场事故中下半身截瘫,全家的重担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10多年来,她含辛茹苦,将子女拉扯成人,家里也刚刚买了一套新房,可她却没能等到搬进新房的那一天。(详情请看今晚20点档上视新闻综合频道《第四焦点》)本报记者朱瑞华本报通讯员焦萱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