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 盼司法鉴定援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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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4:19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瑛)南长区李女士结婚后一直生活在丈夫无端的猜测中,不但被限制了外出的自由,还经常遭到毒打。日前,忍无可忍的李女士终于走进了市妇联举报,并咨询有关离婚赔偿事宜。但让李女士尴尬的是,她出示不了任何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为了早日离婚,李女士只能表示愿意放弃赔偿要求。 据市妇联权益部统计,今年以来,权益部受理的近500件案例中有十分之一是反映家庭 权益部一位工作人员说,尽管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是“由于证据没有及时固定,女性大多失去了第一道保护自己的防线”。因为受害女性无法提供有效的家庭暴力伤害证据,法院在受理相关的离婚案件时,也难以给予受害女性以必要的法律保护。法院一位民庭法官指出,家庭暴力较一般的暴力有其特殊性,由于发生在家庭内部,缺乏旁证,加上较少及时有效记录受害经历,因此容易出现“口说无凭”的现象,一旦受害女性提出离婚,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往往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 为受害者进行及时检验鉴定,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据,已成为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的坚实之盾。 业内人士指出,只有司法鉴定的介入,才能有效地支撑起这块“盾牌”。市中院司法鉴定处的法医表示,到医院看病与司法鉴定有差异,也就是说医院的检查是以治病为最终目的,而司法鉴定却是“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司法鉴定不仅具有法律效应,而且司法鉴定的介入对于家庭暴力行为人来说也将具有震慑作用。 目前,市中院与市妇联正携手筹建无锡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进行免费检验鉴定,积极为受害人固定证据,并出具检验报告书,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