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买气像买纯净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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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5:0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永利)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政策规定,遍布千家万户的石油液化气瓶今后不再归用户所有,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那么,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原来所有的钢瓶该怎么办呢?记者昨日采访得知,今后,西安市广大液化石油气用户所有的钢瓶通过协商方式,将自购液化石油气钢瓶折价卖给充装单位,重新从充装单位租赁合格气瓶使用。 据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介绍,拥有自购气瓶的消费者,可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充装单位,通过协商折价等各种方式,将自购气瓶卖给充装单位,再通过与充装单位签订供气协议、领购气本、交气瓶押金等方式,重新从充装单位租赁合格气瓶使用。充装单位对收取的气瓶押金应出具收据,一旦用户终止用气退回气瓶时,应将相应押金返还给消费者。 气瓶产权转换本身不存在收费问题,只是消费者在卖掉自购气瓶和重新租赁充装单位合格气瓶使用的过程中,一般会遇到交气瓶押金问题,但押金是可以退的,不是收费。如果卖掉自购气瓶所得的钱抵交了部分(或全部)押金,消费者应向充装单位索要相应金额押金的收据。严禁液化气公司借气瓶产权转换之机,收取所谓的“年度租赁费”、“气瓶检验费”。 为避免出现新的气瓶分散到千家万户的情况,今后气瓶制造单位只能将气瓶销售给气体充装单位,而不得由其他单位代销或直接出售给使用单位和个人。气瓶产权转换以后,用户可以像购买桶装纯净水那样,经过比较,选择一家自己满意的充装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而钢瓶只是像桶一样的包装物,钢瓶维护、按期检验和更新等由充装单位全权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