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业主委会 备案遭遇尴尬 官司一审宣判 区房地局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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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5:0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中海雅园小区换届选举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而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却未给业主委员会备案,导致小区业主委员会不能发挥正常职能,而且在后来一系列因自选“管家”而引发的官司中处于被动地位。近日,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以海淀房地局行为违法将其告上法庭。11月20日,海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海淀房地局对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换届选举登记备案申请不履行备案职能是违法行为。 曾经以北京最早业主自选“管家”而出名的中海雅园,近年来可谓官司扎堆。先是因为老“管家”不走新“管家”难进,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被新“管家”告上了法庭。紧接着业主委员会向法院起诉告老“管家”(中海世纪物业公司),要求其退出小区管理,而中海世纪物业公司却反诉称: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根本没有经过房地局备案,不具有合法身份,使打了半截的官司暂停审理。再后来,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又把海淀房地局告上法庭,认为其不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行为违法。 我国的物业管理法规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可以自己选“管家”,但是中海雅园的业主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选出的新“管家”,在两年多里就是进不了小区。而进驻小区时并不具备物业管理资质的老“管家”,不退出小区还理直气壮? 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在起诉书中认为,是海淀房地局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海淀房地局不但违法不给业主委员会招标物业结果备案,而且在没有业主委员会为中海世纪物业公司出具鉴定意见的情况下,还对其进行了年检,使老物业公司至今仍不退出小区。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海淀房地局在收到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寄送的备案材料后,如认为其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规定,应要求其补正;如不予备案,也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但是海淀房地局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对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提出换届选举登记备案申请未作出任何书面答复,未尽指导、监督职责,依法应确认海淀房地局不履行备案职责的行为违法。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