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的择校费 退还家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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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6: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今年中招时,由于郑州市的省、市重点中学收取择校费标准与省计委公布的标准不一,致使许多家长对这项收费产生疑问。在前不久教育局面向市民开展的三评活动中,今年中招择校费问题成为焦点之一。另外,学校分快慢班现象也是家长投诉的一个热点。昨天,针对这两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郑州市教育局做出了明确答复:多收的择校费要退!快慢班要在2004年寒假后立即解散,重新平衡编班。 据了解,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时,由于河南省没有及时对择校生收费出台标准,为了不影响学生按时开学,郑州市教育局根据市物价指数和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行测算后,经市政府与市物价局批准,决定按省、市重点高中三年2万元、一般高中三年1万元的标准收取择校费,并向省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但由于此项收费是郑州市的暂行收费标准,个别高中没有按照此项标准执行,甚至直接将费用收到2万元以上,致使许多家长对此意见非常大。 近日,省有关部门正式明确了郑州市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为,省、市重点高中2万元,一般高中除郑州市十六中为1.5万元外,其他均为1万元。昨天,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按照这一标准进行清查,凡高出这一标准的,要立即退还给家长。 另外,近期许多家长反映个别学校不仅将学生分为快慢班,还借机向分入快班的学生收取昂贵的费用,教育局对此现象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均不准以任何借口分重点班、快慢班或与之有关的其他班,不准按学生成绩的优劣给学生排座位,更不准以快慢班、重点班的名义收取费用。对已经分的快慢班、重点班等,要在2004年寒假后立即解散,重新平衡分班。对拒不执行规定的学校和负责人要严肃查处,通报批评。 (记者 张可丹 实习生 李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