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钱回家过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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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8:35 潇湘晨报 | |||
老板扣服装费违法 随即,监察队员刘晟来到张明华打工的某酒楼。老板爽快地承认,确实是扣了张的服装费,“但这个行业都是这样,又不违法。”刘晟拿出《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指着第十五条说,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收取上述费用,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刘晟严肃地指出,违规者除了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将费用退还劳动者本人外,还将按被收取财物、被扣押证件的劳动者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过反复宣传,嘴硬的老板终于松口,当场退还了张明华400元钱。 工伤职工有保险 上午10许,三位衣着单薄的民工来到了咨询现场,他们是芙蓉路上一家工地上的杂工,“我们在工地上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怎么办?”监察队员回答说,根据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的《工伤认定办法》,职工一旦发生事故伤害,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停工期间,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这期间称作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 周兴文提醒他们说,在外面打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才是维护你们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他说,现在劳动者身份界限已经完全打破,所有劳动者都是企业员工,不存在临时工、正式工的区别,“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前订立劳动合同”。 下月检查工资支付 周兴文表示,为了保证广大农民工能拿到血汗钱回家过年,长沙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从12月1日起至春节前,紧急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将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普遍检查和抽查,对拖欠克扣工资的重点单位集中力量逐门逐户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及时补发,对确实不能及时补发的,将责令其制定补发工资的计划,限期补发,并依法给予处罚。 本报记者 李柯夫 文/图 [声明] 潇湘晨报,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潇湘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