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促交通肇事逃逸者限期自首 将奖励举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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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9: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十一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刘永)广州市警方今日发布通告,敦促交通肇事逃逸者在明年三月前投案自首,并决定奖励举报者。 近年来,广州市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呈上升趋势。今年一至十月,广州发生交通肇事事件八百零一宗,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十分之一。 广州市警方表示,交通肇事逃逸者在二00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否则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此间警方还呼吁市民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警方将根据举报情况给予举报者人民币二百到五千元的奖励,并对举报者身份和人身予以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