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死房:都说“不怪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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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0:54 黑龙江日报 | |
——关注“供暖死房”②本报首席记者 吕瑛 12亿的陈欠,让数十万套住宅成为供暖死房。无论是主管部门、欠费企业和供暖单位,还是房主(承租人),都觉得是把随时会掉下来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欠费企业 我们已精疲力尽 热费曾作为福利待遇发放,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再加上企业转轨转制,特别是房改后,这种福利渐渐地成了企业的负担。 原有的单位自建房属福利分房性质,产权单位把住房分给本单位职工和动迁居民,房改之后变成了私产房,有些产权转了好几手。有的自建房单位要代收热费,作为单位向社会居民收费十分困难,收不上热费,还要负担热费。哈化工总厂一位职工给本报供暖热线打电话说:我们不想蹭热,机关、事业单位热费有人承担职工的热费,为什么要让企业担负蹭热的名?而负责某单位供热的北极村宾馆有关负责人曾说:“个人支付的10%热费都收不上来,企业怎么能常年负债供热呢?这样的房子不成供暖死房才怪!” 供暖企业 我们才是受害者 提起供暖死房,承担哈市大部分老旧住宅供暖任务的哈物业供热集团所属的房产经营公司和锅炉供暖公司都是一肚子苦水。信托房产公司潘尚君副经理说:“维持供热企业运行需要燃料费、水电费等九项费用。20%以上的热费收不上来,不仅房子沦为供暖死房,供热企业也因没有钱更新设备,造成锅炉超期服役、进而热效率下降,增加运行成本。例如使用十年以上的锅炉要比使用五年的锅炉运行成本增加15%以上。还有的企业没钱付热费,干脆给我们一些来源不明的劣质高价煤,还说不要也没钱付热费。 锅炉供暖公司经理程德和说,从1997年成立至今,公司的各种贷款、借款近三亿元,几乎都用于负担冬季购煤和偿还贷款利息。政府要求供暖期和供热温度,作为企业,既要讲政策又得考虑经营。一方面要保证老百姓住暖屋子,另一方面热费收不上来,我们才是受害者。虽然有文件规定单位给职工报销90%热费,但一些企事业单位执行各种土政策,以种种借口不按规定报销热费,造成热费收缴难和陈欠增多。像太平区、道外区的财政拨款单位如117中学、惠黎小学等单位报销热费的63%,哈一职不给非单身女职工报销热费。 一位供热负责人说,政府要让百姓住暖屋子、居民要室温16℃以上、企业要生存,最后只能牺牲企业利益。 承租人 为啥我们受牵连 关注“供暖死房”首篇报道发表后,很多市民打给本报供暖热线打电话反映对供暖死房的看法。道外区北新街居民王某的父亲去世四五年,不算滞纳金欠热费本金就有1.3万元,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早就成了双料“供暖死房”:承租人去世,早该变更成王某的名字,但更名要交齐热费陈欠,其父所在单位哈市制鞋厂属关停企业,无力担负热费。 据了解,制约企事业单位交纳热费的主要手段“五不准”政策,对于破产企业,“五不准”成了形式。道外区居民张某向记者诉苦:“为啥单位欠热费,职工受牵连?”(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