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章晴 张伟刚2003-11-22 本报讯 年关快到了,火腿原本是馈赠亲朋好友的佳品,但自有毒“金华火腿”事件发生后,火腿的安全问题成为大家心头的疑问,人们还能放心地送火腿、吃火腿吗?本月17、18、20三日,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农副产品及食品专业市场等经销火腿的柜台、摊位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抽样检测。昨天下午4时半,检测结果揭晓,20种火腿中大部分产品都合格,有三家被查出含敌敌畏。
检验合格的产品有:金华市南苑火腿食品有 限公司生产的“正宗火腿自然块”、金华美福火腿有限公司的“金华火腿”、浙江宗苏食品有限公司的“宗苏火腿王”、浙江金华金鼎火腿有限公司的“金华腿霸王”、赵牌蒋腿的“赵牌蒋腿”、金华老朱火腿有限公司的“皇中皇火腿”、浙江省金华火腿实业有限公司的“陈年金华火腿”、兰溪市殿山火腿厂的“金华火腿”、东阳市金毕火腿厂的“马记蒋火腿”、金苏火腿食品有限公司的“金华火腿”、浙江常山白石火腿厂的“金华火腿”、浙江省金华市好好火腿厂的“金华火腿自然块”、金华市曹宅火腿厂的“金华火腿”、浙江江山隆鑫火腿食品有限公司2.5公斤/盒及2.75/公斤盒的“金华火腿”。
金华金年火腿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两种火腿其中一未标明生产日期的2.5公斤/只装的为不合格品,有0.37mg/kg的敌敌畏含量,同样,浙江农都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所售的“金华火腿”基本都是合格品,除D区33号、34号摊位出售的火腿,它含有0.293mg/kg敌敌畏。同时检查出的不合格火腿还有金华老朱火腿有限公司2003年8月27日生产的“老朱火腿”,检测后发现其含有0.464mg/kg的敌敌畏。对于这些不合格的火腿,市质检局已作出查封决定,同时也希望市民在购买时擦亮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