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按规定 九种情形可依法退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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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6:40 楚天金报 | |
楚天金报记者张晓华 最近,武昌邹先生遭遇了购房最常遇见的问题: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10月8日交房”,过了一个多月,开发商还未交房。 记者从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办了解到,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超过合同约定交房日三个月,开发商未能交房,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获得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房款利息。 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证件不全,属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也无效。购房人应腾空房屋,开发商应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逾期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购房人可要求退房。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目前,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房款利息的,法院会判购房人胜诉。 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房屋质量不合格 若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法院可判决退房。 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如前期施工导致室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居住人身体健康等,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 无法得到约定贷款 若在购房合同中,双方约定购房人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可要求退房。 开发商“一房卖两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就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购房人经查明可要求退房,并可请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