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纷争引发血腥惨剧 女儿目睹父砍母百余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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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9:40 金羊网-新快报 | |
图:身受重创的苏某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她内心的伤害不知何时才能复原。保罗/摄 事发荔湾区逢源东街 新快报记者 保罗 实习生陈福香 通讯员苏广武 喻冬福 20日早上6时30分左右,荔湾区逢源东街发生一起家庭惨剧,一对夫妇在争吵过程中,丈夫刘某疯狂地将妻子苏某砍了百余刀,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砍伤了在旁劝阻的女儿之后, 医生:重伤者的伤势严重 21日,记者在荔湾区中心医院重症病房见到了伤者苏某。据医生介绍,苏某被送到医院时浑身是血,已失血性休克。苏某最致命的伤口是左侧的从耳廓一直到下颌的刀口,差一点伤及脖子的血管;苏某的左眼球已被砍掉,眼球已掉到鼻梁处,致使苏某的左眼球不得不摘除;苏某的胸部,腿部也有大量伤口。医生表示,被刀砍的伤者很多,但如此严重的情形却很少见。据了解,当晚苏某的输液量已达9000豪升,其中输血量为2000毫升。 值班的张医生表示,经医生近11个小时的手术抢救后,苏某的情况已趋于稳定,生命特征正恢复正常,过几天便可转入普通病房。 妻子苏某:最恨没早分手 据值班护士介绍,苏某的情绪已较平稳,她的神志还清醒,能听懂别人的问话,但表达有一定困难。记者与苏某进行了简单的对话。 记者:你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苏某:嗯。 记者:你现在的心情怎样? 苏某无话,露出痛苦的表情。 记者:希望你能坚强点! 苏某:好。(轻微的声音并点头示意。) 记者:此时你最恨的是什么? 苏某:最恨没早分手…… 丈夫刘某:千万不要救我 据抢救刘某的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介绍,刘某被送到医院时颈部还在大量冒血,头发到衣服全被血浸透,即便这样刘某还是情绪激动,不停地对医生说:“不要救我,千万不要救我!” 据院方透露,刘某生命无大碍。 邻居:失去理智的刘某还砍伤女儿 据刘家近邻介绍,刘某与苏某是南海人,有一个女儿。刘某因下岗在家心情一直不好,但又懒于做家务,苏某除忙于工作之外还要承担家务。两人因此关系紧张,经常吵架,而且一次比一次激烈。 20日早上6时30分左右,邻居就听见楼上传来两人激烈的争吵声,当时看见刘某操起一把菜刀对着苏某猛砍,鲜血四溅,身中一百多刀的苏某被追得无处躲藏甚至想跳楼。他们的女儿在旁边哭喊边拉住刘某的手劝他住手,结果女儿的脚也被失去理智的刘某砍伤。在砍伤妻子和女儿后,刘某用刀连砍自己脖子3刀,再砍自己左手腕一刀,企图自尽。邻居怎么叫门门都不开,只好立即报警并致电“120”急救中心,很快医生和警察赶到现场。 律师: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死刑 就苏某被丈夫伤害一案,记者采访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昌赣律师。黄律师介绍,刘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情节残忍,性质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第二款,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