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增加是误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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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1:23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前不久,百朋镇一位农民朋友来到本报诉说心中的困惑:国家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目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重、增收难的问题,可是他家的负担在税改后似乎比税改前还要多。为了让记者相信,他出示了去年的《农业税完税证》及今年的《农业税基础核定情况》。从这两份材料来看,2002年他家的农业税只有120元,而今年实行税费改革后,有关部门核定他家应纳的农业税是237元。 为此,记者日前专访了柳江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都叫“农业税” 其实不一样 据介绍,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三个取消”指的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个调整”指的是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项改革”指的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按照政策规定,税费改革后,农民除了农业税及其附加、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清理后正式公布的规费,不再缴纳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集资。而在税费改革前,农民的合理负担除了农业税、特产税外,还有屠宰税,以及所谓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教育费附加、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计划生育、优抚金)。 从这里可以看出,税改后的农业税与以前的农业税(即公粮)其实不一样;简单地根据这两项的对比就认定现在“负担增加”了,其实是对税费改革政策的误解。 负担已减轻 降幅还不低 那么,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的负担究竟有没有减轻呢? 据柳江县税改办提供的资料表明,税改前的1999年,全县农民应负担的税费总额为2509万元。税改后,全县农业税及附加总额为1305万元,比1999年减少了1204万元,减幅为47.98%;农民人均负担为29.52元,比1999年减少了28.17元,减负率为48.83%。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税费改革带给农民的实惠其实是显而易见的。 至于一些农民感觉到负担减轻并不明显,甚至还有人认为“负担增加”了,除了对税费改革政策在理解上出现偏差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税改前一些合理的税费负担没有及时缴纳,有的甚至拖久至今。 村村得减负 人人都受益 农业税是根据计税土地面积来确定的。也就是说,承包的土地多,负担的农业税就多。正因为这样,在实行税费改革后,承包土地较多的部分农民有可能出现税负增加。针对这种情况,柳江县根据自治区税改政策的有关精神(即农民税改后的税赋不得超过税改前农民应交的合理负担之和),决定对税改后出现增负的部分农户,采取“减负的比例按税费改革前该农户所负担税费总和下调3%以内”的处理办法,从而实现“村村得减负,人人都受益”的目标。 据介绍,在税改后,柳江县有6538户农民因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多而出现增负,全县共为这些农户核减税赋55万元。这样,全县税改后农民的税赋总额实际只有1250万元。(记者蒋安涛) 柳州晚报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