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申明大义“送”儿入狱 儿子偷人牛 老父帮人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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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1:42 大连晚报 | |
[通讯员 李国峰 冯锡祥]2003-11-23 03:27 一老人申明大义“送”儿入狱儿子偷人牛 老父帮人找通讯员李国峰冯锡祥 本报讯可怜天下父母心。日前,金州区一青年偷卖他人一条黄牛。其父为了减轻儿子的罪行,想方设法帮助失主找回了被儿子卖掉的黄牛。同时,为了能使儿子吸取教训,改邪归正,父亲又含悲忍痛劝说失主报案,使儿子受到了法办。 小滕现年22岁,系金州区亮甲店镇人。2003年8月19日14时许,他趁人不备,将村民孙某拴于亮甲村铁道东河边的一头黄牛盗走,价值人民币4500元。后雇车将牛运至大李家镇一杀牛业户家卖掉,获赃款人民币2250元。有钱后,他跑到金州恣意消费。孙某丢牛后,有人告诉老滕说曾看见小滕牵走一头牛。曾做过贩牛生意的老滕心中不由“咯噔”一下,了解儿子的他,知道儿子有可能干下这不光彩的事。为了减轻儿子的罪孽,他东奔西走帮失主找牛。在同以前有过业务往来的一个关系户通电话后得知其儿子下午曾卖给该业户一条牛,正准备杀掉。他赶紧劝阻并带失主前去辨认,发现此牛正是孙某所丢,从而也证实了小滕是偷牛贼。面对现实,老滕心如刀绞。没有一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老滕也是如此。此时,他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使儿子免受刑罚。可他又想:如果护短,不让儿子吃点苦头,受点教训,不听话的儿子今后还不知会惹下什么大祸。思虑再三,老腾含着眼泪劝失主:你还是报案吧! 11月13日,经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鉴于赃物已追返失主,具有酌定从轻情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愿狱中的小滕能吸取教训,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枉老父一片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