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泡吧”责任在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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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2:07 云南日报 | |
本报19日3版刊登《“问题网吧”老板将受培训》一文后,当天上午,在昆明世博园附近的“醉风园”里,“问题网吧”老板们交上了一份“检讨”,网吧老板、昆明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在一起,开了一个气氛融洽的座谈会,对未成年人“泡吧”的责任问题进行了讨论。 网吧老板们认为,接纳未成年人不对,但责任并不全在网吧,家长和社会也有责任。 座谈会上,昆明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网络科科长李斌再次强调,网吧营业时,一定要对上网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网吧老板则根据自己遇到的实际例子对家长提了一些建议:家长要保管好各自的身份证及有效证件,他们在进行实名登记时,发现有的未成年人出示的就是成年人的证件。最后,大家都认为,进行实名登记是最有效杜绝未成年人“泡吧”的方法之一,需要上网人员的配合,在进入网吧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另外,网吧经营者间也要相互监督,发现有未成年人“泡吧”要及时举报。 钱英(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