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重奖“打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2:07 云南日报 | |
昨日,针对近期发生的儿童频频被拐案件,昆明警方为了有效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尽快解救被拐儿童,面向全社会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实行最高一万元的重奖。 日前,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印发了数10万份宣传单向各社区发放,凡提供线索,经公安机关核实破获案件或解救被拐儿童的,将奖励举报人3000——10000元。 为确保举报人的合法利益,举报人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匿名举报,并设置举报密码:1、拨打举报电话:3015198;2、投递信件:昆明301信箱(免邮费);3、直接来人举报(地址):滇池路138号刑事犯罪侦查支队。 据了解,昆明警方根据举报人的举报线索破获案件后,将于15日内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可凭举报密码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来人,随时查询举报线索的查证情况、奖金数额和领取时间等。警方承诺: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是接受群众举报刑事犯罪的专门机构,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有完善的保密制度。 据介绍,举报奖金领取方式有三种:1、银行转账:举报人可在昆明市内任选一家工商银行设立账户,然后将账号、原设置密码告知举报中心,中心将在7日内将奖金存入其所设定的账户;2、邮政汇款: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举报中心7日内将奖金汇出;3、直接来人:举报人可直接或委托人他人到举报中心领取。 同时,警方严正告诫和敦促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成员揭发同伙犯罪的,按自首论处;举报重大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破案的,按立功论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主动投案自首,才能得到法律的从宽处理。 孙 伟(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