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女大学生无辜遭“逮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7:39 北京晚报 | |
今天公安机关已向当事人道歉 本报讯(记者肖名焰)昨天下午,家住南小街的陈女士在迎来了管片民警之后,一纸通知令她顿时心惊肉跳:正在上大学的女儿竟然被逮捕了。尽管事后了解到,这可能只是一场误会,但这个“误会”却让陈女士以及家人的精神备受折磨。 昨天下午,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所收到的那张《逮捕通知书》,上边白纸黑字地写着:“××因涉嫌盗窃罪,经西城区检察院批准,于2003年10月31日16时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西城看守所。”上边有通知书的编号和西城公安分局的公章。陈女士说,这张通知书是管片民警昨天下午送上家门的,陈女士一看通知上女儿的名字,眼前一下子就变黑了,这是怎么回事啊?陈女士立即拨打女儿的电话,得知女儿正在学校上课,得知有民警把逮捕通知书送到家里时,女儿吓得当即大哭起来。 明明逮捕的不是自己的女儿,怎么《逮捕通知书》却准确无误地送到了自个儿家里,而且姓名也完全相同?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在记者的提示下,陈女士才记起女儿的身份证去年曾丢失过一回,但她说她很快就到当地派出所报失,并补办了新的身份证。但据中允律师事务所的饶峙律师说,按有关规定,在送达《逮捕通知书》时,公安机关应该认真核对被逮捕人的真实身份。如果警方在送达《逮捕通知书》前能仔细核对一遍的话,这种误会应当是可以避免的。 今天,陈女士告诉记者,西城公安分局已经向她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