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名市民街头“审”法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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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23:37 沈阳今报 | |||
问题一:没被告就不立案? 刘女士是第一个到达新玛特购物广场进行咨询的。几年前,她将五万元的装修费交给一装修公司时没有索要任何凭证,不久这个公司神秘蒸发。当刘女士想到法院打官司时,法院根本不受理她的案件。大东区少年法庭赵庭长解释说,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到法院进行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现在装修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刘女士不能提供被告的详细情况,法院就无法将诉讼的相关资料送达,所以不能受理这样的案件。 问题二:八年案件不执行? 吴先生问,为什么案件已经审结八年,但法院还是没有执行?几年前,吴先生将十万余元借给朋友,但对方一直没还。后来法院判决返还。但现在他朋友已经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了,而吴先生又不能提供对方有财产的线索,所以案件就一直没有执行。“有的市民认为只要法院受理了的案件就应该执行。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大东区法院执行庭韩庭长介绍说,根据规定,如果被申请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以执行,这种情况法院就可以不执行。 问题三:官司总是打不赢? “你看我的官司两审判决我都输了,可我就是认为我有理,我还想打。”“可以到高法申诉。”“如果又输了怎么办?”昨天,许多市民带着判决书到现场咨询官司总也打不赢的问题。 赵庭长说,法官现在只能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审理,当事人举证不到位,官司就有可能输。“一个官司输掉的原因很多,市民应当接受这个结果,然后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不然浪费时间不说,诉讼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根据市法院的统计,近万名市民到临近的咨询站进行了法律咨询,一批执行有难度的案件得到了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