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睦难和解 儿子竟想炒老汉 律师:血缘关系不能解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4:5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因为家庭纠纷不断,儿子竟然想炒父亲的“鱿鱼”—— 昨日,大足县龙水镇居民郭有禄出口惊人:“我不想当老汉的儿子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郭家,其居住的土墙屋已多年失修,堂屋前面的挑梁已经断裂,简陋的厨房就设在屋檐下。曾是一名军人、参加过对印自卫还击战64岁的郭万明老人身形佝偻,一脸病容,他告诉记者,自己体弱多病,在50岁时,曾提出由两个儿子每月各付给老人 为什么想炒老汉的“鱿鱼”?儿子郭有禄称,自己家庭与父母的矛盾由来已久,原因是他和妻子生了一个女孩,老二生了一个男孩,父子、婆媳之间就心存芥蒂,经常吵架,郭有禄说他早已无法忍受父亲的怪脾气,渴望早日与父母脱离关系。 父子关系能够解除吗?重庆泰升律师事务所蒋阳律师认为,按法律规定,父子、母子关系是不能被人为解除的,只有因一方死亡而自然消失。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借口解除关系而推脱赡养义务,是不法不孝的行为。 (向文勇)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