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欲起诉索精神赔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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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5: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南宁专电(特派记者 李亦南)河南籍妇女薛某今年9月在南宁救助站受到值班保安马兴发凌辱致精神失常事件,近期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本报特派记者昨日在南宁看望了薛某。据自称薛某丈夫的铜川人王建国介绍,薛某病情仍不稳定。据介绍,在马兴发被依法逮捕,由检察机关提出公诉外,薛某正在考虑民事起诉,向保安马兴发及南宁救助站索赔医药费,并提出精神索赔。 昨日,在一招待所的顶楼一间陋室,因拖欠药费被安排出院的受凌辱妇女,见到记者时表情呆滞,目光黯淡,蜷缩在被窝里似乎怕冷,而其实南宁昨日最高温度近30℃。“我怕……我怕……”薛某久不言语,只是偶尔神经质般地冒出几句简单的话,几经劝慰,她才时断时续地哭诉了自己的悲惨身世及在南宁救助站的不幸遭遇。 据王建国介绍,在媒体近几日报道此事后,南宁救助站领导一直没来看望过薛某,也没有及时支付薛某所欠医院1400元左右的药费,致使薛某曾流落街头。幸亏新华社记者帮忙,给他们租了这一间每天30元的房间,使他们暂时有了栖身之所。薛某病情很不稳定,时不时摔扔东西,又哭又闹。好心人前些日子曾给薛某捐助,但只有几百块钱,已所剩无几。现在他们每天吃饭都成问题。 王建国还出示了一封自称由薛某母亲从河南老家传真过来的授权委托书,称薛某母亲授权他在薛某精神有障碍的情况下,作为代理人,全权负责薛某与南宁市救助站的一切事务。 为何维护妻子权益还需丈母娘授权?王建国解释,他与薛某已相识20多年,薛某曾两次离婚,与他已经共同生活了五六年,但一直未领结婚证。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他请薛某的母亲进行授权。目前,薛某和他正在考虑民事起诉保安马兴发及南宁救助站,由于没钱,他们将咨询有关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铜川媳妇”南宁受凌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