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拒退“问题手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7:5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23日讯(通讯员 相统岗 郭延科)买的手机出现问题,但商家却拒绝退货。昨天,经市北工商部门调解,市民李小姐终于讨回了公道。 10月25日,李小姐花830元在威海路附近某通讯营业厅买了一部手机,10月31日手机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但店方称手机电池后盖有划痕,不予退货。无奈,李小姐于11月1日换了新手机。可是,11月5日新换的手机又出现故障,但店方仍拒绝退货。李小姐遂到市北区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