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判决不满 陕西一男子卸走法院院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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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8:41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1月24日电(张小斌)因对法院的判决不满,陕西省府谷县一名男子趁着夜色将该县人民法院院牌卸走,并声称要扛着牌子上京“告状”。法院工作人员经过数天寻找,终于在山西忻州发现了丢失的院牌。目前,这名男子已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据《华商报》报道,11月13日早晨,府谷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发现挂在院门前的院牌不翼而飞。法院组织人员在周围寻找,但没有找到。不久,府谷县法院院长李志林接到一名姓 19日晚,法院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山西忻州一个小镇上找到朱某及失踪数日的院牌。朱某称,2000年,他的一个亲戚开办的汽车修理厂发生了一起烧伤事故,由此引发赔偿官司。府谷县法院最终判厂方赔偿伤者数万元。在法院强制执行判决时,扣押了厂方的卡车并折价赔偿了原告。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没有严格履行扣押财产登记手续,被法院扣押的汽车上有数万元钱不知去向,同时朱某对法院将其汽车折价抵押时的估价提出异议,纠纷由此产生。 李志林认为,朱某对法院的判决持有异议,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相关的法律程序去反映,擅自卸掉并拿走法院院牌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府谷县法院的院牌被卸掉以后,引起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工作人员已赶赴府谷调查处理此事。(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