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大盗”被判13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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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3:12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24日讯(通讯员 史守鹏 记者 王振国)济南市槐荫区两农民想靠盗窃国家通讯电缆发财。他们从2002年11月开始,盗窃通讯电缆14次(一起未遂),给国家造成了9.2万余元的损失。当收购他们赃物的嫌犯被抓捕后,两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李某和周某是槐荫区某村村民,两人苦于发财无门便商量着弄点东西卖了换钱,最后决定去盗窃电话电缆。 2002年11月某日,二人携带断线钳、钢锯等工具,来到槐荫区王府村附近,盗窃了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330米,价值6606.60元。从此到2003年4月,李某、周某二人便开始疯狂作案,在济南市党家镇附近盗窃作案12起,盗窃了各种型号的通讯电缆3000余米,价值7.7万余元。二人将盗窃来的电缆分12次销售给收购废品的个体户张某,获赃款13900元,赃款被二人平分。 2003年5月某日凌晨,李某和周某驾驶着借来的面包车,再次到党家镇杜家庙村附近,采取断线钳、钢锯断线的手段,盗窃了正在使用的电缆250米。他们在装运电缆时被通讯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二人随即驾车逃跑。李某和周某把车开到一废弃的砖厂内便弃车逃走。当天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收购赃物的张某抓获,随后李某、周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自首。 日前,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依法对盗窃国家通讯设施的李某、周某以及收购赃物的张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李某和周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分别处罚金1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