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疑问交“法”裁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3:18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24日讯(记者 李艳)我省将设立全省统一的失业预警线,规定农民工的平等就业权,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也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今天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是我省第一部就业法规,在全国也具有“创新性”。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矫学柏今天在会上就该条例做说明时说,目前全省的就业压 条例(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统一的失业预警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公共投资政策和确定大中型投资项目布局时,应当将促进就业作为重要目标,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应急处理方案,失业率接近失业预警线时,应当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及时调整就业、产业和公共投资政策,促进社会就业岗位的增加。 对进城农民工就业问题,条例(草案)指出,要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开发就业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政府出资购买的岗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的岗位等优先用于再就业援助。 针对近年来一些企业大量用实习生,不给他们交保险,不发工资的问题,《条例(草案)》专门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30%,同一批实习生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