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卖没办保险变更手续车出事故谁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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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5: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车辆转卖中,养路费可以随车走,那么保险费是否也可以?车辆交易以后,是不是必须由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办的话,出了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是买方还是卖方?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车险官司”,终审认定车辆保险不能随车走,必须由买卖双方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2001年11月30日,葛某以6.9万元的价格从马某夫妇处购买了一辆厢式货车,当时双 马某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口头车辆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并没有约定办理保险变更手续的具体期限,所以马某不承担违约责任。葛某作为车辆的受益人,应该主动地去办理变更手续,他没这样做,因此应承担相应责任,即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费。同时,马某应当返还葛某4782.6元的车辆保险费。 (记者 赵珊 刘静) 线索提供 杜继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