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李光德)房屋中介公司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利用两份合同既收中介费,又吃房屋价差。这是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屡屡得逞的如意算盘。来自消委的统计资料显示,这类利用买卖双方不知情两头吃钱的投诉正在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类似投诉就达数十起。昨日,观音桥的许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九月,他通过观音桥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在购买过程中,中介公司一再声称房屋的主人长期在外工作,全权委托他们处理卖房事宜。因为许看中了这套位于武陵路的房屋的套内结构,当即和房屋中介公司 签订了购房合同,房价为11万元,并缴了2000元的中介费。直到昨日,许先生才知道原房主根本没有离开过重庆,房屋中介公司早和原房主又签了一份合同,房价为10.5万元。昨日下午,记者以买二手房为名,到观音岩和渝北一些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了暗访。记者走访了8家房屋中介公司,他们都表示各种类型的房屋都有,其中有四家声称房屋主人在外地,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帮忙处理。在红旗河沟一家打着专业租房、二手房买卖的中介公司里,记者“相中”了猫儿石的一套房屋。记者提出要见房屋老板时,中介公司老板说房主出国去了,要买就直接和他们交易。随后,记者通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老板叫刘宗强,一直在朝天门做生意,从来就没有出过国。消委有关人士称,房屋中介公司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利用两份合同暗中吃价差,是一种欺诈行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和房主见面,全面了解房屋的有关情况,如房价、面积、房龄等,以免让中介公司有可乘之机。(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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