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任何人不得强行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5:25 北京青年报

  市政府下发新规定除法院或区县政府

  本报讯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规定,今后,除由法院或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拆迁。

  该文件称,随着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房屋拆迁量增大,拆迁纠纷和上访增加,
特别是近期发生了多起违法拆迁事件,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加强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文件提出了具体意见。

  在该文件中规定了:“除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并由人民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意见》指出,拆迁裁决和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在国土房管部门裁决后,被拆迁人经反复做工作仍拒绝搬迁的,裁决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区县政府批准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区县政府批准和组织行政强制拆迁的,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严格审查,明确执行机关、协助部门及其责任,执行前要制定详尽的强制拆迁预案。

  对于不按法律程序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等违法拆迁行为,《意见》称: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涉案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破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公开处理;国土房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拆迁单位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撤销违法、违规的单位资质和工作人员上岗证。

  同时,本市也将实行拆迁补偿安置公示制度,拆迁现场必须公示拆迁政策、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拆迁单位资质证书、拆迁工作人员情况、拆迁工作纪律和拆迁举报监督电话等。拆迁、评估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拆迁工作。文件也规定,拆迁和评估单位要在拆迁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和接待点,争取在现场和当地解决问题。

  此外,本市也将建立涉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没有依法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落实拆迁招投标制度、没有督促落实拆迁公示制度、没有依法裁决、拆迁单位资质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拆迁管理部门责任。对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组织工作不到位,没有制定和落实强制拆迁预案,引起突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区县政府责任。对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按法定程序即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等违法拆迁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立案查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12

  1 2

  作者:袁祖君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新浪青少频道(Y-ZONE)全新上线
  燃情互动,情爱添姿彩,在这个冬天找到属于你的爱!
  新东方庆成立十周年 新概念、口语、商务英语及各种课程大优惠!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快来提升躯体魅力
更恩爱的超级法宝
非常笑话
嗒!只要点下这里
马上进入爆笑天地
图片
铃声
·[朴 树] 白桦林
·[和 弦] 她的背影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网站,想要人知道?
商家急寻合资合作!
发传真,你已经落伍了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秋意浓浓美妙重重!(京)
心的冬季旅游(豫)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谁说糖尿病无法治愈!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酒楼小姐抱怨旗袍开叉太高:腿毛都露出来了!老板咬牙…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