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采取措施严防超期羁押 当事人可查案件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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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1:2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靖 通讯员吴丹慧)超期羁押就是非法拘禁。市检察院一分院积极采取新措施,防止超期羁押。记者在该院办公室新成立的法制科看到,一张关于受理审查起诉的流程管理表清楚地表明了案件目前进展到什么程度、哪个办案环节需要多少时间,以防止和杜绝超期羁押情况发生。 以往,审查起诉前,案件一般都直接到了主诉检察官那里,一个主诉检察官如果手里 如果案件需要退回补充侦查报请延长办案期限的,由公诉部门决定。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再分流。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对案件流程的时限进行监督,每月、每季形成审查起诉案件流程表,使每一案件的审理时间公开、透明。与案件有关的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明到举报大厅直接查看案件流程进度。 相关专题:我国警方完善执法办案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