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钢瓶“过户”不得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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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1:3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瑾)日前我市下发通告要求,今后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那么拥有私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广大市民今后该怎么购气呢? 市质监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气瓶产权转换本身不存在收费问题,只是消费者在卖掉自购气瓶和重新租赁充装单位合格气瓶使用的过程中,一般会遇到交气瓶押金问题,但押金是可以退的,不是收费。如果卖掉自购气瓶所得的钱抵交了部分(或全部)押金,消费者应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