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一举报人竟被立案侦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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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2:07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西宁铁路分局的一名职工今年8月向上级写信,举报本单位一名职工的违纪行为。被举报人得知情况后,随即到自己丈夫任队长的西宁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报案。队长的妻子来报案,刑警支队当即立案侦查,于是举报人反成了“犯罪嫌疑人”。 检举人遭传讯 西宁铁路分局机务段职工李思明今年8月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分别向西宁铁路分局局长、纪委、路风办、西宁站站长、站纪委等寄出了7封匿名检举信,举报西宁火车站计划室工作人员曲某的违纪行为。然而,李思明没有等到上级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却等来了西宁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先后对他和妻子刘萍的传讯。 9月11日,李思明一上班就被传讯了。警方说,西宁站计划室曲某前来报案,说有人写匿名信诬告陷害她,经过侦查,已经确定匿名信是李思明所写。 当事人违心“认账” 李思明被传讯的同一天,正在上班的刘萍也被一名刑警带走。 刚刚被放出来的李思明得知刘萍被带走后,急忙找到了刘萍的姐姐刘梅。情急之下刘梅打电话找到了曾经共过事的铁路公安处处长马某。刘梅向记者讲述了他们通话的情况:“马某让我去给刘萍做工作让她承认,否则要判2至5年刑。马某还承诺只要刘萍承认了,保证对她什么伤害也没有。” “我将信将疑地问:‘那曲某和白队长那儿能行吗?’马某说:‘你放心,他是我的刑警队长,肯定听我的。他们两口子的工作我去做。’” 于是,刘梅在马处长的安排下,当晚见到了正在被审讯的刘萍。在刘梅的劝说和两位刑警的反复游说下,刘萍违心地承认了自己写过匿名信,并配合刑警做了笔录。 事后,刑警支队长的妻子到刑警支队报案说有人诬告她,刑警支队于是火速立案,重案组出马,政委挂帅,不出一个月,案子结了。虽然案件的结论是“诬告陷害罪不成立”,但最终以举报人妻子被调出所在部门而告终。办案人却说:“我们办的是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朱林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接到报案后,刑警支队应该首先落实是否有基本犯罪事实存在,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以及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所谓的‘只要报案就立案侦查的说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朱林指出:“国家司法机器如果被某些人为了一己私欲所利用,其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铁道部:这是违法办案 据了解,铁道部得知此事后,立即组成调查组调查。调查组认为,西宁铁路公安处在这起案件上确属违法办案,是一起典型的人情案、关系案。西宁铁路公安处负责人已向李思明、刘萍当面赔礼道歉。兰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柴铁民表示,要举一反三,教育干警,并在全路开展执法大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