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集团腐败窝案昨一审宣判:三巨头两死缓一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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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林洁报道:昨天,曾作为广州“窗口”企业辉煌一时的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鸿、总经理温少山、副总经理张穗生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两个死缓一个无期徒刑的重刑。 1995年罗鸿、温少山一班人担任集团负责人后,屡屡亏损并欠下巨额债务。据透露,截至2000年10月,集团资产价值仅为15.6亿港元,而负债却有三倍之多。 去年3月以来,羊城集团群体性腐败案重重黑幕被揭开。经查,全案涉及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等20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4300多万元。其中,罗鸿、温少山等14人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罗鸿、温少山、张穗生,副总经理刘建设、何锡波“五巨头”一共受贿996万元港币、224万元人民币,从去年到今年相继在广州中院受审。 据了解,1997年,羊城集团先后投入1.78亿港元与汕头一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建设一木业有限公司、集团占企业股权的55%。然而,在项目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时,羊城集团却将55%股权以原投资额拱手让给了合作的私营企业,而此时这个项目年产值达10多亿元、上缴利税达4000多万元、发展前景看好。集团董事长罗鸿还帮这家公司商谈,为其减少了3000万元银行债务。 在这笔交易的背后,是私营企业老板给罗鸿港币250万元、人民币20万元;给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温少山人民币104万元、港币10万元;给副总经理张穗生港币482万元、人民币20万元。 而这仅是三巨头受贿的一部分。罗鸿对此声称转让股份是集体讨论决定,而且是为企业减轻负担的经营策略,当时公司负担了很多债务,在市委派出工作组对羊城集团进行调查时曾得到充分肯定,只是因为认识银行有关负责人,牵了一下线,自己并没有利用职务为民营企业老板牟取利益。而张穗生的辩解更为特别,说是民营企业为了“挖”走他这个人才而下的“重金许诺”,而最后张穗生也把这些钱花在为民营企业在香港的“减债”公关上了。 昨天法院最终认定,罗鸿受贿人民币43万元、港币260万元,张穗生受贿受贿人民币20万元、港币576万元,温少山受贿人民币116万元、港币45万元,判处罗鸿、张穗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温少山无期徒刑。(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