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涮”了打工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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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2:0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航彬 实习生帅婷婷)从走进职介所到与用人单位签协议,魏某先后缴了960元各种费用,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上了“套”。来自巴南的魏德波告诉记者,11月15日上午,他到江北区建新北路45号附1号的金鹊职介所,先后缴了280元的登记费、中介费和电脑管理费后,被推荐到江北区恒伟建材经营部当施工管理员。建材经营部的邓经理让魏缴了680元的合同管理费和违约保证金后,于11月17日与魏签了一份《用工协议》,聘魏为后备施工管理员,期限为2003年11月17日至2004年2月16日,每月报酬1200元。协议同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