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是最有力的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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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2:36 重庆晚报 | |
昨日,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其堂兄在巴南区某医院做骨科手术中死亡。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做尸检?王翎答复,先做尸检,待尸检报告出来后,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本报昨日收到数条类似咨询,王翎对此认为,现在所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仍有许多患者家属囿于传统观念,证据意识不强,不重视尸检这一重要环节,不能正确看待尸检意义。 很多患者家属出于尊重死者、保证尸体完好的旧观念,拒绝尸检,然而这恰恰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尸检还应注意时间,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