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必须按期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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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5:13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赵国臻)进城打工的农民再也不用担心工资被拖欠了。昨日,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联合行文,提出了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 两厅联合通知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期(小时、日、周,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支付民工工资。当按期足额支付工资确有困难时,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预支,待年终或工程完工时(仅指建设工期少于一年的工程)一次性结算。当建筑 通知还指出,对个别无故拖欠甚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严肃查处。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