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 透明 公开——宝丰县法院裁判文书改革小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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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5:5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行政案件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是整个审判活动的总结、结晶,是行政审判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载体,通过裁判文书的优劣,可以非常清楚地判断一次行政审判的成功与否。宝丰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中,摒弃旧观念,为裁判文书重新定位,重新确立了目标,完善了格式,改进了写作的方法,保证了裁判文书的公正性,提高了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最近,该院一份行政判决书获全国法院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三等奖。 以前,宝丰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为粗放型,不怎么注意裁判文书的写作,同时,囿于旧的审判方式使裁判文书表现了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背离了法院居中裁判的角色,裁判文书显得简单化、武断化。近两年来,他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改进: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证据分析和论理途径,克服呆板的法律文书格式;在证据的分析上,要求体现出法官对证据取舍的法律、理论依据,对证据的分析多采用归类分析方法;全文引用裁判的实体法及程序法的内容,增强了裁判文书的透明性;要求说理紧扣本院认定的事实,做到有的放矢,句句扣题,句句中的;提倡文以载值,这包括法律价值、道德要求,突出行政裁判文书的宣传作用…… 为了更加完美地体现裁判文书的价值,实现它的定位和目标,他们在法律文书的语言上也进行了改进———加强法律语言的提炼归纳,突出裁判文书的合法性和严谨性;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裁判文书语言的大众化,克服那种提笔便是“夫天地者也”的假夫子式的文风,体现出裁判文书的平民化风格。 审判方式及裁判文书的改革不仅保证了审判质量,同时也带来了好的社会效应。宝丰县城关镇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跟着别人旁听了法院的一起不服土地确权案的庭审,庭审结束后老太太拉着主审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您断的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公平。俺家和邻居因宅基地闹了十几年纠纷,今天听了您这一堂审判,俺心里也有底了。”3天后,这位老太太果然提起了一场不服土地确权官司。一位政府的官员很有感触地说:“法院的裁判有理有据,让人信服,令人佩服,我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也要像法院的裁判书一样有理有据。”⑤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