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局长无权驱赶记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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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5:5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电视连续剧《荣誉》正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各种赞誉接踵而至,然而,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除了每集50万元的巨额投资,动辄直升飞机出动、警车巡游、警笛狂鸣的热闹场面外,似乎并没有表现出多少动人之处。公安局局长林敬东的形象也无法在公众中高大起来,倒是这位公安局局长对法律的无知让人深表遗憾。 在电视剧中有这样一个场面,处在闹市区的银行营业所遭到罪犯的爆炸和抢劫,歹徒 一个地方屡屡发生重大银行抢劫案,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有权要求准确而及时地了解事情的真相,新闻媒体和记者在第一时间内深入事发现场采访,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只要不影响正常办案,新闻媒体和记者都有权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研究、获取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公众公布信息。区区一个公安局局长,不仅无权驱赶记者,也无权封锁消息,无权拒绝回答有关问题,因为此类重大突发事件、恶性刑事案件涉及公众安全,毕竟不是公安局局长的家事,更与公安局局长的个人隐私无关。 电视剧中的公安局局长蛮横地下令驱赶记者,大约有这样几种考虑:一是怕媒体和记者把事情的真相捅出去,影响局长的威信和面子,无论如何,抢劫银行的案子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岂不知,如果禁止媒体采访和报道,人们还会通过人际传播和其他方式扩散消息,由于渠道不畅导致流言四起,人心惶惶,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局长的面子,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则可以起到以正视听、促进办案的作用。局长可能还会顾虑记者到现场采访会影响办案秩序,这也不过是一种庸人自扰。媒体的采访报道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组织纪律,记者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和业务修养,决不会忙中添乱。国务院最近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报告,向社会公布,决不允许封锁消息,瞒报迟报和误报,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深入现场采访,可以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尽快查清问题的真相和原因,正如外交部发言人11月20日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新闻媒体现在对社会上发生的重大事件以及重大事故经常能作出及时报道,以使中国公民更清楚地了解他们周围的状况,这是有益的。 在突发事件现场驱赶记者并非《荣誉》编者的独创,不久前登封市发生矿难事故后,登封市公安局副局长就曾粗暴地阻挠新华社记者采访,并纵容他人殴打记者,当事者最终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现实中的林局长们应以此为戒,带头遵纪守法。编导更不应为违法行为唱赞歌,从而导致人们价值观念的错乱,助长歪风邪气。⑤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