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钱款退还经营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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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6:05 华商网-华商报 | |||
文化局副局长康健告诉记者,本报24日的相关报道引起了灞桥区委的高度重视,并于当日批示要求文化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经营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及时进行处理。昨日,文化局亲自上门,通知各商户于下午2时30分参加会议,通报相关情况。 康健承认,前几日的培训会收费的确有不当之处,文化局进行重新核定后,决定将多收的钱款退还给经营户,并向各经营户表示道歉。 在原来的收费预算中,记者发现部分收费项目的确不当。制作通讯录收费30元,而此对于经营户来说没有必要。康健说,这一项费用将会退还。培训会当日经营户都在招待所用过午餐,而前日晚餐与当日早餐没几人用过,因此餐饮费中的晚餐与早餐费共30元退还。资料费经过核算确定为10元,多收的10元也退还了。其他退还的收费项目还包括住宿费50元。总共退费为120元。本报记者 王智 摄 换证须培训 培训先交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