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首设人大常委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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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7:36 潇湘晨报 | |||
像方家屯乡这样设立了人大常委会的乡镇,在新晃并不止一个。昨日,新晃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本友透露,该县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1月乡镇人大换届时,在全县23个乡镇都成立了人大常委会。 切身感受:身上担子更重了 方家屯乡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海洋原是该县林冲乡乡长,今年5月起正式担任此职。据介绍,该乡有人大代表49名,人大常委会成员为5名,常委会5名成员全部是共产党员,除1人外,其余4人全是国家干部。谈起担任此职半年来的工作感受,姚海洋说:“作为全国仅有的23位乡人大主任之一,我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特别重,压力特别大。” 上任以来,姚海洋就办了几件乡民认可的实事,主要是对该乡“七所八站”工作的监督和人事任免。一直以来,乡镇财政所、林业站等“七所八站”是直接由上级相关部门直接管理的,成立乡人大常委会后,依照县人大制定的工作规则等相关条例,乡人大常委会具备了对“七所八站”工作的监督权和对其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权。 主要工作:可以直接行使“三权” 今年6月,该乡原财政所所长调离原职,但个人拖欠单位2万元公款,乡人大在听取汇报和专题调查后,督促政府使其将拖欠款全部归还;今年7月,乡计生服务站更换站长,乡人大常委会协同县主管部门对新调人选进行考察,提出任免方案,征得乡党委、乡政府意见后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任命,这是该乡第一次对“七所八站”负责人的直接任命。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规定》,与全国其他在乡镇设立的主席台相比,该县乡镇人大常委会比较大的工作就是行使“三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 观点对垒:是扩大还是缩小了民主 据介绍,乡镇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三权”时,坚持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在一年多的实践中,乡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主要反映在认真行使“三权”上,人大体系更完善了。 这个全国首创的新兴事物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自然有来自各方面的争议。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违法”与“不违法”的争论 不赞成的人认为此举违反了地方组织法,因为地方组织法里没有规定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而赞成的人认为地方组织法也没有明确提出不准设立乡镇人大常委会,新晃的做法是对地方组织法在实践过程中的有益探索; “没有指示”与“有指示”的争论 不赞成的人认为设立乡镇人大常委会,没有上级党委和人大的指示是不对的,赞成的人认为这样做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治体制改革的指示,与时俱进地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没有理论依据”与“有理论依据”的争论 当地有些人士甚至认为,5个人决定乡镇的一些重要事务,事实上并不是扩大民主,相反还缩小了基层民主。 后续:引起外省市高度关注 杨文龙是新晃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当初推行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的主要决策者之一。谈到这一全国首创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他说:“这是对人民民主的一种有益探索。乡镇人大常委会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并没有违纪违规。” 今年8月14日,《人民代表报》发表了《新晃县在乡镇设立人大常委会的调查》一文,引起了许多省市的关注。近几个月来,内蒙古、贵州江口和我省新邵县相关人员陆续来到新晃考察取经,并就这一新兴事物与该县有关人士共同进行探讨。本报特派记者 储文静 文/图 [声明] 潇湘晨报,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潇湘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