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民警伤害无辜乐东公安局已将其清除出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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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8:57 海南日报 | |
作者:邓建华来源:海南日报本报抱由11月25日电(记者邓建华)因为一点小事,乐东冲坡派出所尚未转正授警衔的民警林某在酒醉之后,对一名老师大打出手。乐东公安局昨天对严重违规的林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让林某离开公安队伍。 据了解,11月12日晚,冲坡中学的老师陈景秀、潘明荡、颜启超等人在利国镇龙泉酒家店前喝茶,陈景秀在言谈时对警察不敬的言辞,恰好被冲坡派出所的一个实习生听到,双 据冲坡中学老师潘明荡、陈泽聪等5人作证,林某对陈景秀大打出手,潘明荡等人根本劝阻不住。林某把陈景秀打倒在地后,用手铐铐住陈的左手,派出所的实习生则抬起脚对陈的头、胸部踩去。林某把陈景秀拖起来,强行押到冲坡派出所值班室,把他锁在铁架床上。林某继续对陈景秀拳打脚踢。后又抓起一张铁椅对着陈景秀猛打了几下。据介绍,陈景秀被拷打的时间大约30分钟。 事情发生后,乐东公安局高度重视。公安局有关领导率人到冲坡学校和被打老师陈景秀家登门道歉,并立即派出公安局纪委和督察工作人员进驻冲坡调查此事。昨天,乐东公安局根据调查作出决定,解除林某劳动合同,让其离开公安队伍。 据了解,林某是统一公开招录的民警,尚未转正,还不是国家公务员,也没有被授予警衔。乐东监察部门负责人说,林某目前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乐东公安局有权对他作出处理。 记者昨天通过电话与林某联系上。林某说,酒醒之后他就后悔了,他已多次登门向陈景秀道歉,请求陈景秀的谅解。他说,无论当时是何种情况,他都无权做出那样的举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