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并非“家务事” 省人大已将此列为立法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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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8:57 海南日报 | |
作者:张苏民来源:海南日报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记者张苏民)记者今天从省妇联了解到,家庭暴力问题已经引起省人大和省政府重视,省人大已经同意将此列为立法项目,并委托省妇联进行起草。 据了解,在今年的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何云霞等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省人大制定《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 议案指出,在海南,家庭暴力存在于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中。施暴者中,有农民,有工人,也有大学教师。然而,许多人却认为这只是“家务事”,导致邻居不问,居委会、村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政法机关也不受理的“四不管”现象。 议案指出,应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就海南省家庭暴力问题做专题调查,并从立法角度认真研究需要调整规范的问题及其对策。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 据介绍,目前省妇联已经完成了对全省家庭暴力问题的调查,并将于月底前把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认为,尽管婚姻法中明确指出:“禁止家庭暴力”,但是操作性不强,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家庭暴力,该归哪个部门管的哪个部门就应该管起来,而不能以“家务事”一推了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