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实行以来,离婚率增加,弊端不断涌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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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9:22 沈阳今报 | |
记者崔治今报讯“我办理离婚花了90元,离婚后今年我家就能省下近800元的采暖费,明年开春再花几十块钱复婚多合算。”昨天,在和平区中山广场附近岳母家,伺候岳母的张先生一番肺腑之言让人震惊。 张先生说:“我这也是没办法呀,谁愿意没事就离婚。但是我下岗在家,一分钱不挣,妻子也只有400多元的退休金,省下将近800元的采暖费对我们是一笔大数目。” 张先生是营口造纸厂的下岗职工,他妻子李女士和他一个单位。今年10月,造纸厂以1.2万元的价格买断了张先生的工龄。张先生夫妇住的两室一厅是从造纸厂买的,就在营口站前区工业街造纸厂附近,房主是李女士。房子的供热一直由造纸厂负责,原来张先生按八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采暖费。但今年张先生的工龄被买断,供热方面不再享受优惠,他的住房必须按20元/平方米交纳采暖费。 张先生为此事发愁,一天他终于想到房主是妻子的名字,如果他同妻子离婚,那房子的采暖费就可以按照八元/平方米交纳了。没想到同妻子一商量,妻子同意了。 张先生和李女士于1977年结婚,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育有一儿一女。离婚的事情儿女都非常反对,女儿甚至宣称如果父母离婚她就离开这个家。 11月24日,张先生同妻子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没敢回家,直接到岳母家照顾生病的岳母。 编后:今年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行,因手续简便,一时间离婚率猛增。一些离婚案的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企图:一些人以离婚为手段,骗取低保、骗得房屋拆迁补偿款、骗得各种社会补助等,有关人士指出,这一奇怪现象应引起社会保障部门的足够重视。 离婚→骗保→复婚,这样反复之后,当事人是得到好处了,但婚姻在他们的眼中不再严肃,而是成为一个获取利益的跳板。这是对婚姻的亵渎,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有关部门应该擦亮双眼早日完善新《条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