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未吃先骨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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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9:26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王老伯和家人去餐厅吃年夜饭,结果踏着走道里的积水不慎滑倒骨折。昨天,闵行法院判令餐饮公司赔偿1万余元。 今年1月31日傍晚6时许,76岁的王老伯携全家来到预订年夜饭的餐厅。刚跨进餐厅大门,王老伯就脚下一滑倒在地上。经鉴定,他右股骨骨折,相当于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王老伯将餐厅的上级餐饮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近3万元。餐饮公司辩称,当天餐厅拖好地板后 法院审理后认为,餐厅没有及时拖干大厅,也未放置警示牌,应负主要过错责任。同时,王老伯应预见到雨天地湿、纸板吸水后会致人摔倒的可能,子女也没有对老人尽到搀扶等注意和照顾责任,故王老伯与子女负次要过错责任。双方责任“三七分成”。陆莉萍向英(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