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钾肥尾料竟当食盐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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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1:1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西宁11月25日电(记者顾玲)秋冬季节来临,当青海农村的大妈大婶们正忙着腌菜时,她们可能根本想不到,自己用来腌菜的盐有可能是钾肥企业生产钾肥排出的尾料或者是根本达不到食用标准的工业盐。 青海省格尔木市经贸委盐政稽查日前在鱼水河火车站附近查获两辆贩运私盐车,车上装有40余吨私盐,皆为钾肥生产过程中被废弃的下脚料。据盐贩交代,这40吨私“盐”原本 据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助理调研员田文生介绍,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食用盐中不加碘、或是直接用钾肥生产过程中被废弃的下脚料充当食盐,是青海省私盐贩卖的主要形式。 青海省盐业公司质检部门的业务人员分析说:“与氯化钠含量达到96%的食用盐相比,工业盐中氯化钠只占到50%左右,而且工业盐中的水溶性杂质高,也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加碘。更为严重的是,非法商贩当作食用盐来贩卖的钾肥尾料,其中氯化镁、氯化钙和硫酸镁的含量都非常高,长期食用,对人体极有害。” 青海盐资源的储量多达500多亿吨。不法分子就是利用盐湖分布广、面积大,盐资源取之易而管之难的特点,私自开采、大量贩运原盐,其中大部分根本没有经过加工或只是简单加工一下就流入市场。另外,格尔木市钾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尾矿未能有效管理,使其成为不法分子冒充食盐的原料之一。 食盐是一种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尤其是加碘食用盐,更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民族素质的提高,食盐一直由政府专营。包括青海在内的我国西部大多数地区属于碘缺乏区,缺碘除了会患上俗称“大脖子病”的甲状腺肿大外,还会造成新生儿脑损伤和婴幼儿智力低下,以专营方式在食盐中强制性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最安全、经济、有效的手段。贩卖私盐不仅冲击国家盐业专营秩序,影响经济发展,而且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