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评估”惩治上海民办中小学“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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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3:4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1月26日电(记者刘丹)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已开始试行“等级评估”。一旦有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将被评为“不合格”,严重者会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并终止办学。 上海民办中小学等级评估内容包括依法办学、学校管理、经费和财务、校舍与设备、师资队伍、教育教学与课程建设六大指标20个评估要素。等级评估分ABCD四个等级,A级为办学优秀标准,B级为办学良好标准,C级为办学合格标准,D级为办学不合格标准。 被评为A、B、C三级的民办中小学,每3年为一个有效期。有效期内被评为B级和C级的学校,可根据学校发展情况申请高一等级评估。 等级评估的对象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设校、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办学满3年的各类民办中小学。对未满3年的民办中小学在试办期满后,可申请参加等级评估。目前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已从10年前的5所发展为238所,在校学生将近16万人,占全市在校中小学生的10.3%。(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