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国税局原局长杨立峰涉贪污等罪昨二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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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4: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6日电据新桂网—当代生活报报道,昨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柳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局长、原党组书记杨立峰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庭审中,杨立峰全盘推翻公诉人的指控,认为检察机关的证据歪曲了事实。辩护人为其作了无罪辩护。检察机关公诉员则请求法院对一审量刑畸轻的判决进行改判,依法判处杨 今年6月25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柳州市国税局原局长杨立峰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一审判决。一审中,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立峰贪污公款人民币277万多元,获利息49万多元;认定杨立峰个人决定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造成损失450万元,在市国税局党组会上对此造成的损失隐瞒不报,其行为属滥用职权;认定杨立峰先后两次将400万元公款供给他人经营至今未还的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此外,杨立峰还有1052万多元人民币和3.1万美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被告人杨立峰上述罪名成立,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立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检察机关也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昨日,法院在进行二审庭审后,并未作出判决。(记者唐莉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