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对法律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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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5:13 新民晚报 | |
时常受人指责使他变得孤僻,最后竟在酒店点火求死——他,面对法律制裁 心情抑郁之下,选择自杀来了断此生,却选择了在所住酒店放火这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结果人未死成,还要接受法律制裁。前天,闸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王祥提起公诉。 王祥的老家在福建,父母都是朴实的农民。初中毕业的他,在表哥处找了一份工作。没想到进厂后,时常有人欺负他,斥责他“太认真”、“死脑筋”。为给自己辩护,直性子的他没有少跟周围的职工红过脸。岂料,父母听说自己在厂里表现不好,也对他不满意。这样两年下来,王祥渐渐变得孤僻、怪异。他决心去流浪,就借着到外地跑销售的名义,不辞而别。今年8月4日下午,他登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 到达上海,已是次日傍晚。王祥就近住进铁路上海站一大酒店310房。外面是繁华世界,钱包里却只剩下两张100元。他关上了电视,因为那里头放着一部先进人物的专题片,而自己却是被人低看一眼的“死脑筋”。这样想着想着,就想到了自杀。于是在炎热的8月6日,19岁的王祥到附近药店买了一瓶安眠药。他打算长眠,再也不要醒了。但他没有料到,第二天早晨,他还是醒了。 想死都不顺利,王祥着实感到窝囊,也刺激他萌发一定要自杀的念头。醒来后,他早饭也不吃,立刻动手,在上午10时许将房里的羊毛毯带进卫生间,自己睡进浴缸后,又将毯子盖在自己身上。他用打火机在羊毛毯上点着火,想让浓烟把自己呛死。火苗越烧越旺,卫生间里浓烟弥漫!这时,客房门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没有去开门,而是躺到床上,朝自己的左胸又是3刀。门被踢开,别人都忙着灭火,他却两步跳上窗台,准备纵身一跃。但此时有人迅速抱住了他的腿。王祥还是没有死成。 冒烟的毛毯、沾血的床单、不停的咳嗽,一片狼藉的现场。王祥被人抓住手脚,声嘶力竭地挣扎着。面对他的,不只是人生长路,更有法律的制裁。 到案后的王祥,被带到有关部门进行精神鉴定,结果发现患有心因性抑郁反应,只具有部分责任能力。但在酒店放火自杀,不可避免要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火势未被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此类行为应认定为犯罪。虽然王祥只有部分责任能力,但由于犯罪情节严重,也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文中涉案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郭剑烽 通讯员蒋凡 房长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