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恐吓信寄往北京:“我选择在天安门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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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5:48 新华网 | |
“我只能选择天安门自杀爆炸”北京市公安局110办公室收到来自广州的恐吓信,公安机关高度紧张,紧急调查之后发现虚惊一场。近日,刑满释放后的夏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再次入狱。 59岁的夏某本是河南人,1996年7月18日曾因盗窃罪被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9年11月9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之后,夏某因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心中不满 2003年1月,夏某多次上访未果,写了一封威胁信,信中写道:“身装炸药,天安门自杀爆炸,……我只能选择天安门自杀爆炸,……”随后,夏某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邮政所,将该信件寄往“北京市公安局110办公室”。 收到信件后,北京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广州市三地公安局高度关注,紧急协查。2003年1月17日,夏某被抓获。 2003年9月24日,白云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无视国家法律,编造在天安门自杀爆炸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近日,白云区法院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0个月。(记者/余亚莲 通讯员/黄果)(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