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绿地不够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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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6:2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海淀区玉阜嘉园的48名业主以开发商在广告中承诺的绿地面积有虚假之处为由,在一中院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业主之一严卫钢诉称,2001年初,他在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广告的诱导下,前往其开发的海淀区玉阜嘉园项目看楼,销售人员介绍时提到了小区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外围绿化体育主题公园,绿化率高达58%,并保证所有介绍真实有效。因此,严卫钢与海开公司于2 海开公司辩称,该公司关于绿化的广告是真实的,根据市规划局核准的规划用地许可证,小区总体规划面积3.72万平方米,居住区规划绿化面积是1.49万平方米,待征绿化面积为1.57万平方米,不包括待征绿地时绿化率可达40%以上,包括待征绿地是58%以上,不存在广告虚假宣传问题。 海开公司曾在广告中注明“拥有近2万平方米外围绿化带和1.5万平方米的中心花园,高达60%(或58%)的整体绿化率使小区成为一个天然鲜氧环保区”,后改为“绿化覆盖率58%”。这一事实在一审时已由海淀法院查明,海淀法院认为,玉阜嘉园A、B座未完全竣工,周边绿地未建设完成。因玉阜嘉园小区绿地建设尚未完全竣工,其广告宣传的绿地面积是否达到小区建成后的58%或60%尚不能确定,现在无法认定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是否一致,严卫钢等48名业主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在48名业主起诉之前,业主吴女士曾单独以同样理由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判决海开公司败诉。48名业主认为,同一个法院对同一个案由做出不同的判决,不能让人接受。业主们遂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业主们认为,由规划图就可得出绿地面积达不到58%的结论。 海开公司是否存在广告欺诈,玉阜嘉园48名业主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