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级机关原后勤主任获刑 曾在庭上全部翻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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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6: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6日电据南京晨报报道,原南京市市级机关后勤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主任陈峰贪污、受贿一案于昨天有了一审判决。尽管陈峰在庭上全部翻供,南京玄武区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年至2001年,陈峰利用负责成贤街高层住宅区、成贤街路口广告牌等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将公款70.6万余元贪污,又索要或非法收受施工单位经理张 庭上,陈峰是这样辩解的:1、“起诉书指控我贪污70.6万元的事实不存在,是别人伪造我的笔迹造成的”;2、“起诉书指控我向张某索要10万元的事实不存在,钱是我向张某借的”;3、“邵某的10万元不清楚,我没有拿到这笔钱。”妄图这样将贪污、收贿推卸得一干二净。 然而,文字鉴定结果证实涉及贪污事实中相关的转账、现金支票均由陈峰本人所签发,他本人在侦查阶段也予以供认。对于收贿的翻供,法院认为有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证实,且陈峰本人自己曾供认过向张某要过10万元,现突然翻供,缺乏事实依据,故作出上述判决。(作者:玄刑蔡春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