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保安逼高中生脱衣自检 事后赠篮球做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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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1:05 北京娱乐信报 | |
16岁的高二学生小阳到超市买东西,却被超市的四名保安强迫脱衣自检,虽然保安没有搜出任何东西,但却对小阳进行漫骂,还把他推倒在电表箱上,致使小阳头部磕出一个大包,事后,超市要给小阳一个篮球作为赔偿。 学生自述 怀疑偷东西遭到搜身 小阳说,11月22日上午9点左右,他到密云二中分校附近的燕玛超市买了一瓶洗发水和一袋瓜子,在收银台结账要离开时,就被三层洗化中心的女售货员和四个保安叫到了保安室,售货员嘴里还喊着:“把洗发水拿出来。”到了保安室后,一个保安就让他自己把外衣脱了,小阳没敢说话就把两件外衣脱了,身后站着的保安还用手拍了拍他的裤兜。 尽管没有搜到什么东西,一个保安却走过来拽住他的衣领,骂他是“小兔崽子”,一直没有说话的小阳气愤地说:“你凭什么骂人!”这个保安使劲地把小阳推了一下,小阳的头部撞到了身后的电表箱上,鼓起了一个大包。 超市给篮球做赔偿 小阳给姑夫打电话叙述了自己的遭遇后,他的姑夫张先生立刻来到了密云,23日晚上,他和小阳来到了燕玛超市。一位自称是超市经理的迟先生开始并不承认保安搜身打小阳的事,并要求张先生出示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有这么回事。 24日晚上,张先生和小阳又来到了超市,找到了一位自称是经理的张先生,他说,保安搜身打人的行为是有些欠妥当,如果非要补偿的话就只能给小阳一个篮球。当时张先生写了一个收条要张经理签字,张经理表示不会签字也不会写什么文字性的协议,至于小阳提出的搜身打人的保安应该赔礼道歉的事,张经理说那个人已经被开除了,张经理本人也没提赔礼道歉的事。 商家解释 超市认为只是自检 记者在密云县城关派出所的一间办公室里见到了超市的于经理,小阳的父亲和超市方面正在商量如何解决此事。对于超市保安搜身打人一事,燕玛超市于经理说,保安并没有搜身也没有打人。那天,小阳在超市里把一瓶伊卡璐洗发水放到了卖休闲食品的架子上,结账时他也没有把洗发水放回到相应的架子上,保安就有权让他进行自检,并没有对他搜身。保安没有打小阳,小阳头上的包是在和保安争吵时不小心弄的。 记者问:“超市有什么权利要求顾客自检?又为什么给了一个篮球?”于经理说,小阳没有把洗发水送回到相应架子上,保安就可以要求自检,因为小阳有问题。对于为什么给小阳一个篮球,于经理并没有回答。 律师说法 要求自检也是侵权 北京市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韩冀坤律师认为,司法机关履行一定的手续并得到批准后,才能对人的身体和住宅等私密空间进行搜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进行搜查,甚至限制其离去。保安没有搜身的权利,商场作为敞开性经营的单位,存在一定的被窃风险,需要商场采用高科技仪器和设备监控,而不能采取搜身的方式。即使按超市的说法是自检,但也是把人关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对其进行语言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是超市人员搜身,被搜的人也是非自愿地让他检查,超市对小阳已经构成了侵权,同时也是对小阳人格的一种侮辱和名誉损害,因为在公众的心目中已经把小阳当成了贼。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超市要对小阳赔礼道歉,并且到小阳所在的学校澄清此事,恢复小阳的名誉,并且给予必要的赔偿。协商不成的话,小阳可以到法院起诉超市。 事件延伸 学生竟没想到报警 在派出所的大厅里,记者问小阳为什么当时没有报警,小阳和陪同他来的同学小张都没有吱声。小张说,小阳平时就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当天晚上听小阳说了超市保安搜身打人的事后,觉得超市的做法太过分了,但当时并没有想到要报警。同时,小阳一直强调,他没有拿过伊卡璐洗发水。 小阳说,学校是封闭式管理,每次出来找超市解决此事都要向学校请假,学生们已经开始议论纷纷了,虽然他真的没有拿超市的东西,但还是觉得心理压力挺大的。 对此,密云二中分校政教处的肖主任说,学校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他们相信小阳是个诚实的孩子,是清白的,学校觉得超市的做法不对,一定要向小阳赔礼道歉,要有个明确的说法。 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 对于小阳当时没有想到报警的问题,韩律师说,作为一名16岁的高中生,他的行为能力并不充分,可以由家长或学校代他进行交涉。当然,他也可以自己报警称自己的人身权利受侵犯,民警的笔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作为家长,平时要对孩子讲解如何应对突发事件,要进行循序渐进的教育,增强孩子的法律意识。学校要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让他们知道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当别人侵犯时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生类似小阳这样的事情。信报记者 张伟娜 | |